张家港洁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蚀刻液4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回收利用蚀刻液4万吨项目
选址选线: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西侧28号
建设内容:企业现有已批项目为:年处理废盐酸、废硫酸各10万吨项目;年处理废盐酸、废硫酸各10万吨项目环评修编;实验室扩能项目;年处理废盐酸、废硫酸各10万吨技改项目。现有项目均已投产验收,环境保护手续齐全,严格落实了各项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本次拟在企业现有厂房内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不新增构筑物,购置相关原辅料及设备,建设回收利用蚀刻液4万吨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张家港洁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吝工 0512-5830600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本项目厂址中心,5km*5km的矩形区域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西侧28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zjglhb@163.com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张家港洁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
相关文件下载:洁利蚀刻液回收项目征求意见稿